鄂党组通字〔2010〕17号
各旗区党委组织部,康巴什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党工委,中央驻市各大企业党委(党群)工作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内大鄂尔多斯学院组织人事处: 现将《鄂尔多斯市2010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2010年5月11日 鄂尔多斯市2010年度党员 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09〕20号)精神,切实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0年度党员教育工作培训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0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市委实施的“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为主线,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为重点,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我市党员队伍素质,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在“两大战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农村牧区、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及流动党员的培训要完成党员总数的40%。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由市、旗(区)两级组织部门和各苏木乡镇(街道)、部门分层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农牧民党员、城市社区党员、各级各类学生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的党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建工作指导员不少于24学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党员的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流动党员及其他各类基层党员的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思想素质及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努力造就一支掌握党的基本理论、注重科学发展、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形象佳的党员队伍。 三、培训内容 党员教育培训要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形势任务教育,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四、培训重点 (一)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培训 着眼于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嘎查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切实抓好嘎查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各旗区党委组织部及涉农涉牧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嘎查村党支部书记集中在本旗区党校或有关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培训。 培训要紧密结合我市农村牧区的实际,适应“统筹城乡、集约发展”的需要,围绕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工作业务知识、相关政策法规、农村适用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要安排在农闲季节进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学时。同时,市委组织部将与相关部门联系,择时举办2期全市嘎查村党支部书记骨干培训班,每期150人。 (二)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 着眼于培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带头人,切实抓好大学生“村官”党员的培训。各旗区党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本地区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工作统一作出安排。要把中央、自治区、市、旗(区)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党员全部纳入到2010年度大学生“村官”党员培训工作中,紧紧围绕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心理学知识、涉农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和农村牧区经营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在培训方式和方法上要注重突出实践性,采取党校集中培训、到先进嘎查村实践培训、请优秀乡村干部传授经验等多种形式。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针对服务期满后重新续约的大学生“村官”党员要再次进行上岗培训。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部门在年内举办一期大学生“村官”党员示范班。 (三)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 着眼于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区和谐的社区工作骨干队伍,切实抓好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培训要根据社区工作的需要和社区干部的实际来组织开展,由各旗区党委组织部牵头,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抓好组织实施。各旗区年内至少要举办一次培训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对新任职的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及时进行任职培训。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 着眼于扩大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工作覆盖面,强化党组织的功能,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重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组织书记的培训,由各旗区党委组织部及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党工委牵头,协同工商联等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各旗区年内要在县级以上党校和有关培训机构举办一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五)新党员培训 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从思想上入党,切实抓好新党员的培训。各旗区党委组织部、各级党工委要科学规划,统筹抓好本旗区、本系统的2010年度新党员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等方式,使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及时参加年内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六)流动党员培训 适应流动党员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关心服务,创新培训方式,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教育培训机制。流动党员的培训原则上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协助完成。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培训时,要将流入本地区、本单位的外来流动党员纳入其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集中培训。各旗区年内要择期举办一期流动党员示范培训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七)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着眼于提高党员带头奔小康、带领群众奔小康的本领,切实加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各旗区党委组织部要与农牧业、科技、人力社会资源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将党员创业技能培训纳入到党员教育培训规划中,重点抓好农牧民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伍专业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一门以上技术技能。各旗区要在年内举办一期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班。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着眼于思想建设、作风治党、能力强党,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二)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本年度培训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并将2010年党员培训计划上报市委组织部。 (三)舆论宣传,典型引路。各级党组织要注意将党员教育培训与全市基层党组织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培养、树立和推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四)督查检查,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教育登记制度。承担党员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和学籍档案制度,将党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及时向其所在党组织反馈。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经验,落实奖惩,查找问题,推动工作。
主题词:基层组织建设 党员培训 通知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2010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