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制度
作者:   日期:2013-08-12 14:32:00

 

达拉特旗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达拉特旗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职责,规范工作要求,细化管理标准,切实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明确人员职责,严把“质量关”。下发了关于上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的通知,全旗各单位通过内部初选,组织部门审查等途径,均明确了一名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掌握一定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业务知识的在编在岗干部为联络员,主要负责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材料收集全面,归档及时。联络员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及时选配补充,做好交接工作。目前,全旗共有80余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

二是规范工作要求,严把“标准关”。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标准,设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顺序图和分类表,按质保量收集相关归档材料,及时送交管档部门归档。联络员负责归档材料的初审工作,对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姓名、出生时间等基本情况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要求材料形成人重新填写或者补办相应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证明材料。

三是细化管理标准,严把“纪律关”。定期组织联络员学习干部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并将提高联络员的保密意识和纪律观念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联络员的管理工作,引入竞争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并建议所在单位在评先选优上优先考虑;对不按时上交或填写不规范归档材料的,建议单位及时撤换联络员。

 

(达拉特旗委组织部 李宝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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