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拉特旗从现任优秀嘎查村干部中
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旗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嘎查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旗委研究,决定从现任优秀嘎查村干部中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4、坚持注重实绩原则;
5、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6、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至今已连续任嘎查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两届
以上(含两届),即2006年“两委”换届前(包括2006年)任职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3、熟悉基层党务、嘎查村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4、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5、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信念。
(二)报名时间
由各苏木镇党委根据《中共达拉特旗委员会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从现任优秀嘎查村干部中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的方案>的通知》要求自行确定(达党字〔2011〕30号,以下简称《方案》);
(三)信息公布
推选工作相关信息随时在达拉特电视台、达拉特快讯、达拉特之窗(http://www.dlt.gov.cn)、达拉特党建网(http://dj.dlt.gov.cn/)及各苏木镇党委、相关嘎查村发布。
(四)报名地点
各苏木镇党委指定的办公室,详情咨询请与本人所在苏木镇党委联系。
(五)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B5纸);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B5正反面打印)。报名结束后,各苏木镇将报名情况上报旗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嘎查村辖区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多,在市、旗及以上范围内受到通报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4、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它法律法规正在处罚期的;
6、来信来访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推选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推选的其他情形的。
三、推选名额
每个苏木镇按照符合推选条件的现任嘎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的比例推选(民主选举产生的非正式的国家工作人员)。
四、推选程序
公开推选工作从2011年11月25日开始,至2011年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
各苏木镇党委根据本地区实际,并结合旗委、政府《方案》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旗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嘎查村干部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后,所在苏木镇党委对其资格条件、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旗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并充分征求旗纪检、审计、信访、计生等部门意见。复审结束后,以苏木镇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推选工作全过程。公开推选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推选资格。
(三)民主推荐
1、由旗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苏木镇党委根据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第一轮民主推荐在本人所在嘎查村进行,重点了解该同志近三年来的工作实绩、群众公信度、廉洁自律等情况。参加推荐大会的人员范围及要求以《方案》规定的为准。
3、第二轮推荐在本人所在苏木镇进行,推荐对象为经过第一轮推荐产生的嘎查村干部。参加推荐大会的人员范围及要求以《方案》规定的为准。
4、苏木镇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定额补贴的初步人选,并报旗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考察
旗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苏木镇党委上报的初步人选,组成考察组进行定向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信度等。
(五)公示和待遇
旗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定向考察结果,研究决定拟给予定额补贴的人选,并通过达拉特快讯、达拉特旗电视台、达拉特党建网等媒体公示,同时在本人所在的苏木镇、嘎查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旗财政给予每人每月增加2000元补贴,离任后每人每月增加1000元补贴。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并经旗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宜给予补贴的,取消其资格,缺额人选不再递补。
五、考核管理
各苏木镇党委负责对给予定额补贴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管理工作。任职期间,苏木镇党委每年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旗委组织部,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定额补贴的资格,继续在嘎查村担任职务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在职嘎查村干部待遇。离任后,苏木镇党委对其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配合嘎查村和苏木镇党委工作、教育和影响党员群众等方面加强考核管理,对一些不发挥模范作用,甚至给嘎查村或苏木镇正常工作设置障碍的,取消其享受定额补贴的资格及其他针对离任嘎查村干部的待遇。
六、工作要求
(一)此次选聘工作在旗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旗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旗纪委、监察局参与并监督,各苏木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苏木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参选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抵制不正之风,防止家族势力、宗派势力的干扰。
(三)参选人员在报名、民主推荐、考察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参与公开推选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
(五)推选工作各阶段的结果随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公告由达拉特旗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达拉特旗从现任优秀嘎查村干部中公开推选给予定额补贴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下载、复制)
中共达拉特旗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