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拉特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储备人才的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培养基层工作经历,经旗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招聘300名事业单位储备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数量:300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9日(周六、日不休息);
(二)信息公布:招录信息发布在达拉特电视台、达拉特快讯,达拉特之窗(http://www.dlt.gov.cn)。
(三)报名地点: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科技大楼516室),咨询电话:0477-5184430。
(四)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A4纸);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A4正反面打印)。
(五)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未就业的达拉特旗户籍毕业生(户籍限于2011年6月30日前迁入达旗的)。
2、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者工作计划,在我旗服务期满后仍支援我旗建设和发展的非达旗籍大学生。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5、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适应能力。
6、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
2、曾被开除公职的;
(七)资格审查
由旗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将花名册、报名登记表、照片等相关复印件报送旗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认定,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储备人才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共有笔试、体检、政审综合评定、岗前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5个程序。
(一)开考条件
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将按比例减少招聘数量。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统一为汉语制卷,考生可用蒙语答卷,但只能用一种文字。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在达拉特快讯、达拉特之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不予招聘。体检在旗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聘用
旗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笔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招聘对象,并报旗委研究后决定聘用。
(五)培训
聘用对象须参加由旗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
(六)签订聘用合同
培训合格的招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达拉特旗事业单位人才储备聘用协议书》,聘用期为2年。
五、待遇
此次受聘人员系非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一)受聘人员工资实行绩效工资制,其中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按时足额发放;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根据工作实绩,年终统一发放。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三)被旗内苏木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直接转正定级。在储备期间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
六、工作要求
(一)此次招聘工作在旗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旗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程序实施,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
(二)应考人员在报名中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本公告由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达拉特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可下载、复制)
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