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优化全市处级领导班子结构,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类别、名额、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20名。
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含中央和自治区垂直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市直属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选拔方式
以不定岗的方式进行选拔。市委根据工作需要、职位要求和拟任人选的素质特点,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包括中央党校学历)。
2、任职资格及年限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
②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
③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满4年;
④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满4年。
计算任职年限的时间截至公选公告发布之日。
3、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况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8日—6月14日
2、报名办法: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县处级副职后备干部无特殊情况必须报考。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党建网(网址:http://www.nmgdj.gov.cn/ordos/),下载并打印填写《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考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到所在旗区委组织部或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报名。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旗区委组织部或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要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并对初审结果负责。
旗区委组织部和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统一汇总,并填写、收集初审合格人员的《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考登记表》和《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花名册》一式三份(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制成EXCEL电子表格)、近期蓝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附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报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市公选办设在市委组织部,地址:市党政大楼A座612室,联系电话:8588611,联系人:耿涛。
2、资格复审
市公选办按照选拔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核发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的,在组织考察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按比例相应减少公开选拔名额。
六、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应试者领取准考证时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选数量与选拔名额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在鄂尔多斯党建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人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对应试者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3、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应试者考试总成绩。再按考察人选数量与选拔名额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在鄂尔多斯党建网上公布考察人选名单。
七、组织考察
由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八、决定任用
市委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等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女干部、年轻干部等因素,提出拟选拔初步人选。经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酝酿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少数民族干部。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拟任人选,要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如有不宜提拔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提拔任用,所空名额不再补充。公示后不影响任职的,履行任职手续。任职前根据干部具体情况安排到信访等部门挂职锻炼。公开选拔的干部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九、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社局组成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公选工作。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市委公选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收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477—8588611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