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制定出台人才储备实施办法
作者:   日期:2010-07-08 15:19:00
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支撑体系,给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后备人才保障,日前,达拉特旗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人才储备实施办法。
   一是明确储备对象。人才储备对象为未就业的应往届达拉特旗籍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在该旗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
   二是规范选拔方式。人才储备人选每年选拔一次,各主管部门根据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在每年2月底前向旗人事局报送储备人才计划,确定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专业及数量。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旗委组织部、人事局会同有关单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筛选出入选名单,并颁发《达拉特旗人才储备入选证》,然后安排人才储备对象到相应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储备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其聘用期限、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等相关事宜。
   三是加强管理使用。建立人才储备档案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储备人才的专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对储备人才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率控制在40%左右。储备人才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比例从中择优正式聘用到服务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四是完善待遇政策。旗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储备人才的工资补助、培训和管理。储备人才工资补助时限为两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一经相关单位正式聘用,停止补助。两年后仍未正式聘用的,根据本人意愿和组织考核可继续聘用,不续聘的进入人才市场,实行“双择”就业。到全旗重点工程项目或其它经济主导产业对口使用的人才储备人选,实行试用期一年,工资按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计发,由全旗人才开发基金与所在企业各负担50%,一年后,尊重用人单位和人才储备对象的意愿,双向选择,决定去留。
             (达拉特旗委组织部 史桂林)


主办:中共达拉特旗组织部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信息网

组织部电话: 0477--5212343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蒙ICP备1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