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有个秸秆焚烧告知书,请大家快快查收
告知书
全镇广大农牧民朋友你们好!
为做好今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好大气环境,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特将秸秆禁烧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1
农作物秸秆是可利用的有机资源,实行秸秆还田可以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有利于作物的丰产丰收。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多,可还田作肥料,可作动物饲料、沼气原料,还可作为食用菌基料、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
2
焚烧秸秆、垃圾不仅浪费了宝贵资源,还会破坏土壤表面的有机质层,污染空气环境、威胁交通安全,而且极易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共同保护好环境、防止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坚决不露天焚烧秸秆,做好示范带头,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
3
严禁任何单位、集体、个人在任何地块、区域内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焚烧各种农作物秸秆和其他杂物。露天焚烧秸秆或者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等水体内,造成经济损失或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按照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规定,各农户要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各村要全面开展群众性的秸秆、垃圾禁烧宣传工作,制定秸秆、垃圾禁烧公约。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加强对此类现象的巡查,对违反本告知规定,进行焚烧秸秆、垃圾活动的,巡查人员应立即劝阻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5
广大农牧民朋友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并积极抵制、举报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定期、不定期巡回执法督查,坚决制止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对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农民朋友们,秸秆是个宝,一烧可惜了,请大家汲取以往的教训,不要再焚烧秸秆,浪费宝贵的资源,要将作物秸秆充分利用,促进农业增效。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蓝天、绿地、碧水,为建设秀美恩格贝作出贡献!
举报电话:0477---5284007
恩格贝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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