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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一天一个民法典小故事(十二)——公证遗嘱和最新的遗嘱谁的效力高?

来源: 温州普法 智慧司法

发布时间: 2022-08-1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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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释法说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实施之前,法律规定:存在多份遗嘱的,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而在《民法典》生效之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人是善变的,新规相较旧规,改变遗嘱更为简便,能更好的体现被继承人自身的意志。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家庭婚姻、邻里纠纷等,都能从中找到依据,是每位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