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拟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嘎查村的公示
按照中组部、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要求,在旗县(市、区)、盟市推荐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农牧厅和扶贫办联合审核甄选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2021年将对达拉特旗的5个村发展集体经济进行重点扶持,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1.达拉特旗昭君镇和胜村
2.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沙湾子嘎查
3.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大树湾村
4.达拉特旗白泥井镇柴登村
5.达拉特旗风水梁镇大纳林村
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1年6月15日至6月21日。
三、受理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和相关依据,并注明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络方式,便于沟通联系。联系方式:0477-5212343(含传真)。
中共达拉特旗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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