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规划(2018-2020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以下简称“四类干部”)部署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鄂尔多斯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规划(2017-2020年)》(鄂党办发〔2017〕14号)等政策规定,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和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结合我旗干部工作实际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以科学储备为前提、系统培养为基础、严格监管为保障、选准用好为根本,健全完善“四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四类干部”队伍,为建设富饶达拉特、友善达拉特、美丽达拉特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精准科学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个性化培养、合理化配备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确保“四类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总量更加科学合理、结构比例全面优化、体制机制更为健全,分类实现如下配备目标。
(一)年轻干部
全旗科级干部中,35周岁以下干部占到10%左右(目前,全旗科级干部中35周岁以下干部占4.1%;市委《方案》里规定,全市县处级干部中,40周岁左右干部占到13%左右)。注重提拔30周岁以下的干部进入科级领导班子。全旗苏木镇领导班子中,35周岁以下干部占到20%左右(目前,全旗苏木镇领导班子中35周岁以下干部占11.36%;市委《方案》里规定,全市苏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35周岁左右干部占到35%左右),30周岁左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苏木镇党政正职中,35周岁左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年轻干部中,“女、少、非”干部要占一定比例。
(二)女干部
全旗科级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保持在20%左右(目前,全旗科级干部中女干部占19.47%;市委《方案》规定,全市县处级干部中,女干部占到20%左右)。旗直部门中,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有女干部(目前,全旗旗直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占51.56%;市委《方案》规定,市直部门中,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苏木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苏木镇党政正职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以及与妇女工作联系比较紧密的部门和单位,可结合实际,在领导班子中适当增加女干部的配备数量。
(三)少数民族干部
全旗科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力争占到15%左右(目前,全旗总人口中少数民族占4.44%,在职干部中少数民族占8.91%,科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占9.51%,历史最高水平为12%左右;市委《方案》中规定,全市县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占30%左右)。注重在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干部。重点从事少数民族相关工作的部门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配备比例要达到50%左右。注重选配蒙汉兼通的双语领导干部。
(四)党外干部
全旗科级干部中,党外干部比例保持在10%左右(目前,全旗科级干部中党外干部占12.52%;市委《方案》中规定,全市县处级干部中,党外干部占到10%左右),并加大领导干部中党外干部的配备力度。旗人大、政协专委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要占一定比例。除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外,其他旗政府工作部门中,配备党外干部的部门力争达到50%左右(目前,全旗政府工作部门中配有党外干部的部门为20%),力争要有两个部门的正职由党外干部担任。加大从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领导班子中选配党外干部的力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储备力度
1.加强干部源头建设。通过公务员录用、选调生引进、事业单位招聘等途径,加大优秀高素质人才选聘引进力度,并通过实践锻炼、基层历练,多岗位培养选拔,使其成为执政骨干队伍中的中坚力量。立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全旗各类编制,面向全国重点院校,公开选拔一批35周岁以下优秀人才,充实到相关部门。
2.优化后备干部结构。立足事业发展需要,经单位推荐、组织考察,按照核定领导职数正职1:2、副职1:1的比例,储备300名左右科级后备干部,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当以35周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逐步提高30周岁以下干部的比例,“女、少、非”干部所占比例分别达到20%、15%和10%左右。适当提高后备干部中,来自苏木镇、街道优秀干部的比例。
3.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从2018年起,结合年度考核工作,采取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实名制推荐、日常分析研判等形式,从后备干部中按党政综合、经济金融、规划建设、社会治理、科教文卫、农业农村6个类别分类推荐100名左右“四类干部”重点培养。同时,分年度分步骤要求民委、妇联、统战等部门加大“四类干部”推荐力度。
(二)强化培养锻炼
1.开展“四类干部”大培训。抓好集中轮训,按照分级负责、集中培训、整体提升的原则,利用2-3年时间,采取分类设置专题班次的方式,对全旗各单位35周岁左右的科级干部,以及优秀“女、少、非”干部进行集中轮训。抓好后备干部主体班次培训,后备干部培训主要依托“四类干部”主体班进行,每年至少各举办1期。注重课程设置,合理安排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培训实效。抓好重点培养对象递进培训,采取“三措递进”方式加强重点培养对象培训,通过到党校进行政治理论武装、到高校开展专业能力培训、到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加大重点培养对象培养力度。
2.开展“差异化”实践锻炼。对重点培养对象,根据干部成长经历和发展潜力等,采取上挂、下挂和外挂等方式,将重点培养对象选派到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企业一线、发达地区等进行挂职锻炼。对年轻干部,2018年起,旗委有针对性地采取驻村蹲点、参与急难险重工作等方式,选派重点培养对象到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企业一线“接地气”。“女、少、非”干部在重点培养对象和年轻干部实践锻炼中均要占一定比例。
3.开展定期轮岗交流。建立干部交流预判机制,对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领导干部,按照任职年限分别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有计划分步骤进行交流,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必须交流。根据岗位需求和干部培养方向,有计划推进“四类干部”多岗位锻炼,对重点培养对象,在不影响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加快轮岗速度、缩短交流时间,着力提高其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条件艰苦、困难矛盾较多的地方或急难险重岗位进行培养锻炼,其中“女、少、非”干部要占一定比例。
(三)从严考评管理
1.加强考核研判。在加强平时考核研判的基础上,每年结合实绩考核工作,对重点培养对象和后备干部进行集中考核研判,在全面考察了解德、能、勤、绩、廉、学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各类干部的不同特点,进行差异化考核。充分整合组织、纪检、审计、公检法司等资源,通过定量与定性、横向与纵向、主观努力与客观成效、突出特点与不足等比较分析,进行辩证综合研判,考核研判结果作为干部选、育、管、用的重要依据。
2.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健全重点培养对象档案资料,如实记载培训、实践锻炼和年度考核等情况;建立“四类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分级管理、及时更新,为日常选用工作打好基础。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干部日常监督等成果,全方位监督了解干部履职尽责、严守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对存在无视党性原则、违反政治纪律、考评排名靠后等情况的领导干部,按照提出名单、会议研究、交心谈心、公示召回、教育转化、安排复出、后续管理等程序步骤,采取专题培训、警示教育、实践锻炼等方式,及时对其进行“召回”管理。
3.加强动态管理。对重点培养对象和后备干部,存在不敢担当、不愿作为、坐等提拔、热衷于自我设计,工作没有激情、不抓落实、不重实干、不办实事,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不高等情形的,及时调整出去,防止“带病提拔”。
(四)改进选拔方式
1.推进选用常态化。将选配工作与干部日常工作相结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配尽配。对重点培养对象和后备干部,分年度制定科学合理的使用目标规划,做到“成熟一个,使用一个”。调整补充领导班子时,严格按照“四类干部”相关配备要求进行选配,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组织人事部门通过交流任职解决。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特别优秀的干部,符合调任条件的,可通过调任程序选拔到党政领导岗位。
2.加大选用力度。在条件相同、人岗相适的前提下,注重选拔使用“四类干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特别优秀干部,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可依规破格提拔使用。对各方面特别成熟的重点培养对象,敢于提拔到关键岗位使用。对经过实践锻炼、基层经验丰富、各方面比较成熟、有发展潜力的其他后备干部,采取适度倾斜、小步快走、择优使用等方式,及时补充进各级领导班子。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及时将综合素质好的“女、少、非”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任职。
3.拓宽选用视野。打破地区、部门、条块界限,放宽选拔优秀干部人才视野。对苏木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嘎查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三类人员”中的“四类干部”,继续加大从中选拔苏木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力度。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在遵循上级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办法和措施,吸收到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时,可采用向社会公开选拔方式选配,在更大范围内选用优秀人才。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对干部和事业负责、对全旗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负责的高度,将“四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培养选拔“四类干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二)明确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旗委组织部要细化分解各年度、各单位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导。统战、编办、团委、妇联、人社、民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营造氛围。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敢于担当、敢打敢拼的干部多鼓劲、多加油,营造倡导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做好正面信息发布和典型经验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四类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