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升“草原英才”工程,不断为自治区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署,落实好2012年百名院士柔性引进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立足于自治区实际,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在,但求常来的精神,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产业发展方向,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重大项目等,柔性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立院士柔性引进的管理、服务、使用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实现柔性引进100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并完善管理和服务。
三、组织领导
百名院士柔性引进计划在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
四、方法措施
柔性引进院士主要是指按照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期、定期或不定期在引进单位工作,承担用人单位的科研项目或为科研项目提供智力服务。具体方式为:
(一)按照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长期、定期或不定期在用人单位工作。
(二)按照签订的合作协议在外地承担用人单位的开发、研究项目或为开发、研究项目提供智力服务。
(三)用人单位与引进的人才协商确定的方式。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1、调查范围
我区具有一定学科基础和科研平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重点项目和各盟市及有条件的旗县区现柔性引进院士情况、拟柔性引进院士意向、科研项目技术支持需求情况。
2、调查内容
(1)现柔性引进院士情况包括:引进单位名称,引进院士的姓名、类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现工作单位,具体引进方式,工作岗位,引进时间或期限,工作要求,待遇,引进院士贡献和效果等。
(2)拟柔性引进院士意向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需求岗位,事业发展平台简述,可提供引进院士待遇,拟引进院士的姓名、类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现工作单位,引进工作进展情况等。
(3)科研项目技术支持需求情况包括:需求单位名称,科研项目简述,科研项目重点和难点,需要支持的领域、方向或具体任务目标。
(二)重点动员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采取实地走访调研的方式,重点动员以下单位或地区柔性引进两院院士:
1、已经开展柔性引进院士工作且取得一定成效的单位或地区,动员其扩大引进规模。
2、具有柔性引进院士意向的单位或地区,动员其积极开展引进工作。
3、有科研项目技术支持需求的单位、地区和重点项目,动员其积极开展引进工作。
(三)主动联络
1、根据调查摸底和实地调研情况,对我区有关单位和地区引进院士情况和需求分析汇总后,协助用人单位和地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或两院院士取得联系,洽谈交流,建立合作,实现柔性引进。
2、依托“内蒙古院士援助计划”和在我区设立的“院士工作站”,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3、主动与北京市人社局对接,推进双方的交流合作,落实好有关合作项目。
(四)规范管理
1、建立全区统一的柔性引进院士管理机制。自治区柔性引进的院士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综合管理。柔性引进院士的日常管理由引进单位或地区负责具体管理和日常联络。
2、研究制定柔性引进院士管理服务办法,使我区院士柔性引进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
3、自治区柔性引进的院士经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确认,颁发“柔性引进院士证书”。引进单位或地区根据工作需要对引进院士进行聘任。
4、建立柔性引进院士信息库。引进单位和地区定期(每半年)或随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院士引进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变动情况,实现对柔性引进院士情况的动态管理和掌握。
(五)加强合作
整合全区柔性引进院士资源,建立全区统一的服务合作机制,实现柔性引进院士效用最大化。
1、定期组织柔性引进院士到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学术交流和讲座。
2、向全区开放提供柔性引进院士信息库,帮助需求单位和地区与相关院士联系联络、洽谈协商、开展合作。
3、寻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或有关院士帮助和支持,对我区院士后备人才进行培养。
六、经费
(一)待遇
1、每年根据柔性引进院士贡献情况和重大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2、柔性引进院士同时享受《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规定的相关待遇。
(二)经费保障
柔性引进院士奖励经费由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实施专项资金保障,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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