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针对基层人才匮乏、人才对经济发展贡献率不高等问题,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向生产一线集聚,加速推动科教人才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把鼓励人才到一线创新创业摆在人才工作突出位置
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目标考核。提高倾斜基层一线项目权重,单项分值占30%比例,使各单位落实“重心下移、倾斜基层”成为行动自觉。
激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支持人才到基层一线创新创业。去年,省教育部门拿出650万元,对支持教师到基层一线转化科技成果成效较好的高校进行奖励;省科技部门每年安排不低于150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对引导科研人员到一线创新创业绩效考评前20名的高校院所进行奖励,等等。
湖北先后出台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4个70%”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十条”、鼓励人才创新创业“黄金十条”等政策,激发人才到基层和一线创新创业。
创新人才“下嫁”政策
2008年湖北出台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4个70%”等政策;去年又制定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十条”、鼓励人才创新创业“黄金十条”等政策。
探索改革重基层、重业绩、重转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在职称评审中,淡化论文、学历、资历的条件要求,强化服务基层、转化成果、创业发展的业绩导向。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园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设置专门申报渠道和评审方式,实行高级职称“特殊评审”。
畅通人才向基层和生产一线流动渠道。实行在校大学生创业学籍保留、学分连续计算和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招考加分政策,增强了基层一线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对高校院所科技人才离职创办科技型企业,保留编制、身份、人事关系,8年内可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突破了“人才单位所有制”对科技人才流动的身份障碍。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分配激励措施。针对高校院所科研人才成果转化审批时间长、手续繁、程序多、个人所得少的难题,下放职务科技成果处置权,提高个人和团队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最高可达99%。同时,探索开展股权激励试点改革,激发企业科研创新活力。去年,全省试点的7家企业123名人才纳入股权激励范围,获得股份2875万股。目前,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空前活跃,仅去年一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78.5%,达到418亿,跃居全国第6位。
搭建人才基层创业载体
实施“七个一百”,集中引导人才“下沉”。去年,湖北省人才专项资金投入8000万元,整合人社、科技、农业等部门项目资源,直接面向县市区和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选派100名博士服务团成员、
设立100个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建设100个重点产业创新团队、10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扶持100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00名农业产业化领军人才。通过需求与项目对接、人才与岗位捆绑、政策与资金打包,带动3000多名人才“沉到”基层和产业一线创新创业。
坚持开展“人才服务基层一线行动”。紧扣地区发展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开展“千名科技人员进千企”、“职业院校企业行”等系列活动。省委组织部坚持十多年向市县两级选派科技副职,900多名科技副职到地方担任“人才科技大使”。搭建校地、校企合作平台,提供人才发挥作用载体。
推进“学校联系县市、院系结对产业、专家扶持项目”,建设了一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形成了“院所—基地—产业”一条龙产学研合作机制。
增强基层对人才的承载力
人才下去后,根本在于基层留得住、用得好。湖北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发挥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头作用,带动各类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武汉未来科技城已入驻高层次人才1000余人。在未来科技城引领下,各地依托开发区、高新区、产业园,集中打造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形成了一批人才集聚和科技成果集约转化的高地。通过高端引领,实施对接帮扶,发挥高新区对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基层人才管理科学化水平。
开展基层人才工作“十强”创建,激发各地各单位加强人才工作主动性。坚持每2年开展一次人才工作“十强县市”、“十强企业”、“十强高校”、“十强院所”创建表彰工作,首批表彰50个地方和先进单位,在全省形成了强大的人才声势和强有力的示范激励效应,各地各单位竞相加大人才投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才集聚效应显著增强。
开展“三区”人才综合支持试点,探索欠发达地区“人才造血”路径。大力支持地处少数民族地区、三峡库区的恩施州巴东县开展人才综合扶贫试点,推动该县主动对接省直部门政策项目和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优势,创新“柔性引才”和自主开发本土人才工作机制,探索欠发达地区吸引、集聚人才的新路径,呈现出人才驱动后发地区转型跨越发展的新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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