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结合全区人才发展战略需求,突出人才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的实施。
一、总体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以卫生系统“百人计划”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强卫”战略,促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为自治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计划引进和培养100名左右的医学杰出骨干人才,其中:(1)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2)培养40名高层次人才;(3)对30名全科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4)对20名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5)建设3个国家卫生领先重点专科。按专业对口的原则,通过到国内外先进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学习考察、学术交流等培养方式,以资助解决医疗预防保健领域的关键技术难题,提高自治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经过5—7年左右时间的培养和锻炼,使大部分培养对象成为全区新一代医学学术带头人。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卫生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卫生厅厅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卫生厅有关副厅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自治区直属有关单位、有关盟市卫生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厅人事处处长担任。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加大考核奖惩工作力度。将高层次卫生人才“百人计划”列入有关单位、有关盟市卫生局、有关领导的年度考核内容。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盟市卫生局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事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单位和盟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进行督导。对实绩突出的单位和领导进行表彰,对领导组织不力的单位和领导进行通报,年度不得评优。
(三)要建立重要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备案制度。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在实施“百人计划”过程中,要及时向卫生厅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动态和重要信息,凡涉及项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过领导小组审定或备案。卫生系统“百人计划”的各实施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卫生厅的相关规定,支持到位,服务到位,诚信管理。各类人才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在聘期间应遵守国家、卫生厅和本单位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并按聘用合同和有关要求接受相应的考核和评估。入选国家相关人才计划支持者,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支持和管理。
四、方法措施
(一)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需求调研。摸清我区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现状及需求状况,编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名录医疗卫生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分目录。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2012年,我区拟借助“百人计划”工程引进10名医学杰出骨干人才。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计划引进博士研究生5名。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院计划柔性引进2名药物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刚性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卫生人才2人。其中1人为流行病学方面的专家,1人为病毒学方面的专家。内蒙古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计划引进有相关专业知识功底深厚的博士生1名。
(三)培养高层次人才。
1、组织选派5名国家重点专科和自治区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到国外先进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学习考察,时间为3个月。
2、组织25名高级职称的临床专业人员参加国内举办的临床专题研讨会或专业短期学习班;或者到国内先进地区的先进医院进行短期进修学习,时间为3个月至6个月。
3、申报培养2名留学回国博士人员赴印度阿育吠陀医科大学或国内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学习传统医学、传统药物、传统制剂研究的方法学、策略、理念及掌握前沿学术水平、研究成果。
4、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人、博士研究生2人。
5、组织选派3名消化内科、胃肠外科等学科带头人赴香港中文大学培训学习。
(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我区拟借助“百人计划”工程培养30名医学领域杰出的全科医师。
为适应医疗体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需要,加大对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到2020年,全国计划培养30万全科医师。与之相配合,自治区计划选拔30名杰出的全科医师进入“百人计划”工程,通过专家面授、慢性病专项培训等形式接受系统培训,内容涉及脑卒中的治疗与康复、高血压的药物治疗与社区管理、高血糖等相关疾病的防治知识。进而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为保证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全面提高全区临床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区拟借助“百人计划”工程选拔20名杰出的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最终为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六)建设国家卫生领先重点专(学)科。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计划建设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
2、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计划建设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儿科重症监护学科;
3、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计划建设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卫生系统人才状况。按照“百人计划”要求,各单位每年都进行一次全卫生系统人力资源调查和统计,以此摸清和掌握卫生系统紧缺人才的专业、岗位数量,全面了解系统内人才分布状况。在此基础上,对卫生系统人才需求状况进行预测,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有针对性地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
(二)召开各直属单位及盟市卫生局领导和人事科长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学习《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研究卫生系统“百人计划”启动实施工作。
(三)召开“百人计划”实施方案对接汇报会。编制下发厅直属单位和各盟市“百人计划”项目任务书。分解落实卫生系统“百人计划”年度目标任务。
(四)“百人计划”人选的遴选。按照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公开竞争、择优选拔的程序进行。对入选对象,卫生厅与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
(五)对“百人计划”人选的评审。
1、初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2、复审:卫生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全面评议,择优提出参加答辩的对象。
3、答辩:由被推荐人介绍本人情况和研究课题,并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评审委员会在全区人才战略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理论基础、实际能力、发展的潜力、科研课题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及所在学科、单位支撑条件、配套支持的力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决定候选对象。
4、审定: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和人才规划,将入选对象公示后予以确定。
(六)对“百人计划”人选进行期中考核。列入自治区卫生系统“百人计划”项目的人选每年向自治区卫生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年度工作报告。3年后经卫生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期中考核,绩效突出者,可转入后2年的培养资助,绩效不显著者则取消下一阶段的资助。
(七)培养期满,卫生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达到培养目标的颁发相关资格证书,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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